如何敛财?强征保护费,压榨大明星

2013/11/2 17:00:00  人气 543    休闲灌水论坛  
  黑社会、古惑仔在香港电影中的行事风格观众见得多了,嘴里叼着牙签,手拿西瓜刀,嘴里念念有词:“出来混,迟早要还的。”那么,“跨界”影视圈的时候,黑社会采用的又是什么“姿势”呢?
  1.片场收保护费:成龙曝收完“陀地”“日费”还要“布景费”
  原理:老港片迷都会对“收陀地”一词印象深刻,这正是普通话中的“收保护费”。这是最基本也最实用的敛财手法。
  方法:电影一开拍,就会有几个地痞流氓结伴前来,称只要交“陀地”便可保证影片顺利拍峻。如不顺从,走“明”线便是直言威胁生命财产安全,走“暗”线便是剧组隔三差五就会被各种捣乱干扰。
  举个“栗子”:成龙曾自曝被黑道没完没了地伸手要钱:“开拍当天先给五万‘陀地费’,之后每天再给五千‘日费’,最后快拆布景时要给三万‘布景费’,不然就烧布景。”2001年在香港拍《尖峰时刻2,同样的事情仍在上演。《变4》剧组遭遇的正是这“基本款”。近年港片市道低迷,对本土“地头蛇”而言,早就没什么“油水”可榨,反观外国片非但来港取景的越来越多,而且其中国际化大制作偏多,不差钱,所以敲诈美金总比敲诈港币要划得来。一般来说,这些外方的制片不会知晓这些“潜规则”——提前打发“陀地”。就算他们有所耳闻,也未必会吃这一套,在好莱坞,影人拍戏基本不会难受流氓混混骚扰。除本身的运作体制健全外,完善的安保力量也是重要原因。当然,这并非说香港的警方能力有什么问题,只是警方何曾有那么多的人手专门保护剧组呢。
  2.插队抢明星档期:刘德华被迫一年连轴转拍13部戏
  原理:90年代,成龙、周润发、刘德华、周星驰、梁朝伟、梁家辉等人如日方中,片约多得排不过来,成为黑道“插队”抢档期的直接原因。
  方法:先礼后兵。黑帮同志开价(有时更高)让某位明星的经理人答应优先拍他们的戏,如果不同意,脾气好的或许还有得谈,脾气不好的直接掏出刀枪,但最后通常都会演变成“要么答应,要么没命”。
  举个“栗子”:经理人往往只能让明星“牺牲”休息时间多接戏,所以当时会有如“郑九组(郑裕玲一人拍九组戏)”、“刘十三(刘德华一年拍十三部戏)”等外号出现。
  3.压低明星片酬、拖欠尾款:刘德华被拖欠上百万港币
  原理:一线明星通常不愿减价接戏,但黑道为花最少的成本赚最多的钱,这招儿就会派上用场。
  方法:大致分为三种。一种是在明星将涨片酬前逼其谈判,逼其接受“加价可以,但必须先以多少钱(低于原价)的片酬为我们拍多少部戏”;二是片商开价(如500万)后,先吞掉其中100万,再拿其余400万来让明星接戏——当然,最狠就是贪掉一半,再逼明星半价接拍;三则更令人发指,即言“就出那么多,你要不要都得接,否则……”,结果有些明星最后连半价片酬都拿不到,也得硬着头皮拍。而且,当年明星酬劳多为“分期”支付,即上期、中期、尾期,有时尾期要在电影上映后才能收到。“烂尾”就是明星最常遭遇的,拿着前期款及中期款拍完,待影片上映后,尾期款索性不了了之。明星想要,可是敢拿吗?
  举个“栗子”:90年代香港影坛不时会出现拖欠片酬的现象,其中从89年到92年就拍了近50部影片的刘德华(又是刘天王,谁让你那么红呢),传闻曾被拖掉上百万港元的酬劳。当时华仔片酬还不太高,上百万绝非小数目。
  濠江风云真大佬“崩牙驹”出1800万变任达华
  4.“文艺”大佬拍自传:明星演自己,形象高大全
  原理:有些相对“靠谱”的黑道人士未必会胁迫明星接戏,却热衷于用电影来给自己的形象“洗白”。
  方法:技术上,如同任何一部电影的开始一样……(此处省略2000字)
  举两个“栗子”:最有名的便是在江湖上有“崩牙驹”之称的澳门14K大佬尹国驹,在1998年投资拍摄了一部“自传”《濠江风云》,不仅甩出1800万成本,片中许多饰演马仔的“临时演员”更是他现实生活中的手下。当然,电影里的“尹志巨”也被塑造成正能量十足的好人。不幸的是,得意忘形而挂名影片“出品人”的尹国驹,因涉案在影片上映前5天被逮捕,后被判监15年,至去年底才获释。
  1992年被枪杀身亡的蔡子明也曾投拍过一部《轰天龙虎会》,片中主角的荷兰华人黑帮身份,即刻就能让观众“对号入座”,影片结尾还强调“改编自真人真事”。并且,据文隽博客爆料,该老大还曾指示人用枪指着经纪人的头逼刘德华参演,刘嘉玲则因拒拍而遭其绑架拍照……是真是假,唯有当事人知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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